世界观热点: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

来源:郴州新闻网 2023-01-23 17:45:29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

预警〔2023〕2号

受外源性输入污染和本地不利气象条件叠加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影响,1月22日我市空气质量快速转差,出现中度污染天气已持续8小时,现已达到重污染天气,我市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达到黄色预警等级。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全省统一调度和联防联控要求,按照《郴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决定于2023年1月22日11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响应,采取如下响应措施:


(资料图)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在市中心城区禁燃区(城市建成区以及部分城乡结合部)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野外用火和秸秆焚烧的巡查管控力度。

(2)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3)减少土石方施工开挖规模,建筑拆除等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3.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4)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郴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严格按照1月19日召开的全市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紧急调度会要求和《郴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十条”强化管控措施》(郴政办函〔2022〕143号)执行,采取专项和联合执法,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和巡查力度。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发布后1小时内报送响应情况,响应情况可通过微信群、电话、书面等方式报送。

郴州市空气质量达标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郴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协调小组)

2023年1月23日

关键词: 污染物排放 大气污染 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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