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骨密度低基因缺陷,向逾万青少年卖假增高产品获利五千万

来源:搜狐号-南财快讯 2022-04-21 15:52:42

原标题:编造骨密度低基因缺陷,向逾万青少年卖假增高产品获利五千万

南都讯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4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介绍一起虚构基因缺陷并销售虚假增高产品的诈骗案。

2016年9月,被告人吴某注册成立广州助高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针对急于增高的青少年人群,委托他人生产并低价购进“黄精高良姜压片”“氨基酸固体饮料”“骨胶原蛋白D”等不具有增高效果的普通食品,在其包装贴上“助高特效产品”标识,将上述食品从进价每盒人民币20余元抬升至每盒近600元,以增高套餐的形式将产品和服务捆绑销售,在互联网上推广。

据介绍,为进一步引诱客户购买产品,该公司私下联系某基因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编造客户存在“骨密度低”等基因缺陷并虚假解读基因检测报告,谎称上述产品和服务能够帮助青少年在3个月内增高5-8厘米,骗取被害人信任并支付高额货款,以此实施诈骗。当被害人以无实际效果为由要求退款时,该公司销售及服务人员或继续欺骗被害人升级套餐,或以免费更换服务方案等方式安抚、欺骗被害人,直至被害人放弃。经查,该犯罪集团骗取13239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5633万余元。2021年,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四年。

最高检认为,该案准确认定网络销售型诈骗中行为人对所出售商品“虚构事实”的行为,依法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在网络销售型诈骗中,被告人为了达到骗取钱款的目的,需要对其出售的商品进行虚假宣传,这其中存在着与民事欺诈、虚假广告罪之间的界分问题。在办理这类案件时,检察人员要从商品价格、功能、后续行为等角度综合考虑。对于被告人出售商品价格与成本价差距过于悬殊、对所销售商品功效以及对购买者产生影响“漠不关心”、采用固定销售“话术”“剧本”套路被害人反复购买、被害人购买商品所希望达到目的根本无法实现的,结合被告人供述,可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依法以诈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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