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支持金融机构推出“防疫贷”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来源:搜狐号-南财快讯 2022-04-19 15:41:14

原标题:最高法:支持金融机构推出“防疫贷”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针对当前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难等问题,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和创新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杨永清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的“防疫贷”等信贷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杨永清。

杨永清称,为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为融资抵押财产,支持企业以仓单、提单、汇票、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融资,在传统的间接融资之外,各地法院还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等方面发力。积极整合地方政府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和商业银行的融资渠道,为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提供司法保障。

杨永清还介绍一起典型案例:湖北某法院在审理某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某建设集团公司、某银行分行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保护地方政府为降低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推出的“政府+银行”新型融资模式应急循环资金,运用司法手段引导银行以融资合作方式持续为应急资金池注入资金,保障应急资金的良性循环,并以降低利率方式减少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以房产抵押方式保障金融债权实现,找准各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求得最大公约数。

此外,他还称,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复工复产企业金融借款迟延履行的,慎重认定违约情形,积极促成当事人以展期、续贷或分期付款等和解方式化解纠纷,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精度和帮扶力度,助力打通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增强政策可及度。

对于融资贵的问题,杨永清介绍,法院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是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依法打击“高利转贷”“职业放贷”。否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预扣本金或者利息、变相高息等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合同条款效力,否定“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等违法借贷行为的效力。推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地区的高、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加大对“套路贷”等虚假诉讼的防范和制裁力度。

二是依法审理融资纠纷,降低不合理的融资利率。不支持对金融机构违反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政策提出的借款提前到期、单方解除合同等诉讼主张;对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以及咨询费、担保费等其他费用为名收取的变相利息,严格依照支农支小再贷款信贷优惠利率政策的规定,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关键词: 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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