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独居老太拾荒为生,6子女拒绝赡养,法院调解结局温暖
原标题:再婚后独居老太拾荒为生,6子女拒绝赡养,法院调解结局温暖
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近年来,再婚老人的赡养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二批典型案例,介绍一起再婚后独居老人赡养问题的案件。
最高法介绍,现年78岁的庞某先后有两次婚姻,共生育6名子女,但子女因母亲再婚、未长期共同生活、亲情关系淡化,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庞某现居住于一所中学宿舍,一人独居生活,基本生活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现年老多病、无经济来源,请求判令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经过法院的多次调解,子女能按时支付老年人的赡养费用,多年的母子情得以重续。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认为,许多子女在父母希望再婚时横加阻拦,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侵犯父母的婚姻权利。甚至有的子女还以父母再婚、不与父母长期共同生活为由,拒绝履行自身的赡养义务,导致一些老年人无人赡养的问题出现。此次选取的再婚老人的赡养费纠纷案很有参考价值。
法院明确,成年子女应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通过该判决促进再婚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保证老年人生活幸福安康。
关键词: 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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