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疫”线普法:律师来了
原标题:第三期“疫”线普法:律师来了
疫情期间坐电梯不戴口罩,不仅将自己置身于被病毒感染的风险中,也涉嫌违法。
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对地方县以上的人民政府和工作部门进行了授权,疫情期间,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来阻断、防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而到公共场所戴口罩就是属于这种紧急预防措施之一。
在公众场所不戴口罩,并且拒不配合管理人员劝导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也提醒各位市民,在公共场所戴上口罩,是疫情特殊时期的举措,是一项法律义务,每个公民应当遵守。
来源:龙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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