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检测结果、编造数据,生态环境部通报碳排放报告作假案例

来源:搜狐号-南财快讯 2022-03-15 11:06:08

原标题:篡改检测结果、编造数据,生态环境部通报碳排放报告作假案例

制作虚假煤样,篡改伪造检测报告,报告结论失真失实……3月14日,生态环境部公开2022年第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案例。

2021年10-12月,生态环境部组织31个工作组开展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以重点技术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联的发电行业控排企业为切入点,围绕煤样采制、煤质化验、数据核验、报告编制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检查后发现问题并被通报的4家机构分别为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希诺新能源有限公司和辽宁省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篡改报告,授意指导企业制作虚假煤样送检

数据作假是此次问题案例的突出问题。其中,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碳能投)数据造假问题突出,包括篡改伪造煤质检测报告数据及关键信息、指导企业制作虚假煤样等,导致碳排放报告质量失控。

工作组检查发现,中碳能投利用可编辑的检测报告模板,篡改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等控排企业元素碳含量检测报告的送检日期、检测日期、报告日期、报告编号等重要信息,将集中送检伪造成分月送样、分月检测,并删除了原始检测报告的二维码。篡改部分控排企业元素碳含量检测结果,并编造全水分数据用于折算收到基元素碳检测数据。

中碳能投篡改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左图为真实报告,右图为篡改报告)。

此外,中碳能投编制的碳排放报告存在虚报瞒报燃煤量、供热量、外购电等重要生产数据,参数选用和统计计算错误等问题。碳排放报告质量控制缺失,不审核重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部分项目存在多套数值不同的生产数据报表和煤质检测报告。

中碳能投与控排企业签订的咨询合同中,承诺“在分配方案和核算方法不变的情况下,可为电厂碳排放配额扭亏为盈,实现配额富裕”,明确“指导企业开展2019和2020年入炉煤元素碳含量检测的采样、制样,并联系检测机构外检”。中碳能投在明知企业未留存历史煤样的情况下,授意指导多家控排企业临时制作煤样代替2019、2020年的月混合煤样补测元素碳含量。

辽宁省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东煤)也涉嫌编造虚假检测报告问题。

检查小组指出,2020年以来,辽宁东煤为多家集中送检煤样的控排企业分月出具日期虚假的元素碳含量检测报告,篡改收样日期和检测日期。

辽宁东煤还伪造碳氢仪原始检测记录、样品检测委托书、样品试样编号记录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样品处理台账等原始档案。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缺失,煤质分析过程合规性、结果真实性难以证实。

核查报告“挂名”现象突出,对明显错误视而不见

除数据造假外,核查履职不到位也是一些机构的共性问题。检查发现,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碳投)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核查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但中创碳投存在工作程序不合规、核查工作走过场等问题。

比如,中创碳投核查报告时,签名人员不参与实际核查工作,报告“挂名”现象突出。项目审核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技术复核把关不到位,核查报告质量差。

同时,中创碳投未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等要求核实数据及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中存在的检测报告造假、机组“应纳未纳”、参数选用和统计计算错误等明显问题“视而不见”。对于控排企业将初始碳排放报告元素碳含量缺省值改为实测值的重大变化,不核实数据来源及真实性,工作流于形式,履职不到位,核查报告结论失实。

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人员与实际参与人员不符。

青岛希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也存在类似问题,检查组指出,青岛希诺的工作人员在现场核查时主要是走一走、拍拍照,未对环评、排污许可等重要文件进行核实,核查工作走过场。

除核查报告“挂名”现象突出外,青岛希诺出具的核查报告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明显不符。比如,在控排企业没有煤质检测原始记录的情况下,虚构核查报告内容,写明已核对原始检测记录;针对企业碳排放报告使用入厂煤数据的情况,出具了“已核对入炉煤数据、确认无误”的结论;在明知控排企业2019年部分时间未检测低位发热量的情况下,出具了“企业按照规范方法每日开展监测”的结论。

生态环境部指出,将继续督促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技术服务机构及有关企业进一步调查,坚决查处数据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咨询、核查、检测服务行为。

采写:南都记者 宋凌燕 发自北京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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