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蒋颖:平台经济从业人员更在乎税收的一致与公平

来源:搜狐号-南财快讯 2022-03-11 14:42:35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蒋颖:平台经济从业人员更在乎税收的一致与公平

网络直播业等平台经济新兴业态快速发展,相关从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在当下实践中争议频现;疫情之下,各地健康宝难互认曾给当地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困扰,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问题也曾多次引发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蒋颖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蒋颖聚焦“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税收政策确定性”“数字政府打破信息壁垒”等话题,带来多份提案。她建议,加快对网络直播、短视频业等平台经济新业态的税制调研,尽快出台与其相适配的税收政策。“从业人员更在乎的是税收的确定性、公平性与一致性。”另外,数字政府的发展与建设需要从惠民角度出发,而非只为监管便利。

同时,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她认为,目前法律中未明确统一数据监管机构或许与现在的发展阶段有关,未来还需要推动统一数据监管。在个性化推荐问题上,她坦言,自己作为消费者依然在被算法推荐着不想看到的东西,企业还需增强用户的“获得感”。

谈平台经济税收政策:

从业人员更在乎的是税收的一致与公平

南都:平台经济也是你长期关注的议题,据你观察,目前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税收政策存在哪些问题?

蒋颖:目前我们的税收框架和原则,大体上是在线下经济的状态里制定的,我们线上经济现在这么发达,税收的法律法规实际上是滞后于经济状态的更新。因此,在面对数字经济新业态时,极易出现规则模糊、法律适用结果不确定等问题。

以快速发展的网络直播、短视频行业为例,相关从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便在当下实践中争议频现。首先,相关从业人员取得的所得一般可能被认定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或是经营所得,在如何定性上,现有规则偏于笼统和原则化。

其次,部分从业人员意图通过个人独资企业等将相关所得“包装”成为经营所得以取得降低税负的效果。税务机关在惩处此类税务案件时应该如何适用相关罚则,目前缺乏具体标准。尤其是应当将上述情形界定为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还是将其界定为缺乏合理商业目的的避税行为,存在一定争议。

南都:你今年提出的《关于提高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税收政策确定性的提案》,为何特别强调“确定性”?

蒋颖:没有人愿意多缴税,这是人之常情。不过比起缴税具体金额,人们更在乎的是,税收的确定性、公平性与一致性。为什么“隔壁邻居”缴了“五块钱”的税,而我要缴“十块钱”?为什么同行业的人会比我缴税少?缴税少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竞争力强。

这些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群体也蛮大的,需要监管部门实事求是地给予一些指导,不断地提示风险,让他们自己去做选择和评估,当然,最终结果也是纳税人自己负责。监管的目的不是为了把整个行业打垮,而是让大家能够规范从业。

南都:在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的税收政策上,你有哪些建议?

蒋颖:首先,加快对平台经济业态的税制调研,尽快出台与其相适配的税收政策。例如,尽快制定平台从业人员所得的性质判定规则;其次,对目前因法律规则不明、政策界限不清而造成的涉税争议,建议税务机关秉持审慎包容、实事求是的立场来考虑是否以及如何实施有关的处罚行为;规范核定征收的适用情形和相关执法,从根源上防范由于核定征收滥用对平台经济造成的不良影响。

平台经济从业人员就业形式灵活,可能存在纳税意识不强或缺乏税务专业知识的情况,有必要加强对此类人群的精准纳税服务工作。例如,针对网络直播行业可以出台《网络直播行业纳税安全服务手册》。

谈数字政府:

数据互认也是治理能力的体现

南都:你今年带来的一份提案是与数字政府相关的,其中提到政府部门之间协作但不协同由此产生信息壁垒,如何理解协作但不协同?可否举例说明?

蒋颖:政府数据交换、流通、共享不畅,信息壁垒致使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打了

折扣。我觉得数字政府应该去协同数据、分享数据,进而形成“一盘棋”。最终是从公民需要的场景来思考,而不是从监管的角度出发。

比如有时候我们去办理一些手续,针对不同部门的需求递交五六份材料,但其实很多材料都是重复的。政府部门数据协同的做法是各个部门提前研究好哪些是最需要的材料,如果有重复的提前互相沟通。最终反馈给公民的是一份完整的材料,之后各个政府部门再从中各取所需。

南都:疫情封控期间,我们看到有地方的一码通和该省健康码不互认不相通,一度给当地居民带来一定困扰。这是否也是政府部门之间存在数据不协同、信息壁垒的一种体现?

蒋颖:对,不过我相信这种现象背后有各种各样的成因,我觉得数据互认也是政府治理能力的一种体现。数据互认的前提是有能力去监管,因为有可能一个部门不知道另一个部门是否也设定了同样的标准。如果有一个统一的框架与标准,大家都在按照这种规则去做,理论上来说基于信任应该可以互认。

我希望数字政府的方向是能让公民有获得感和安全感,这是越来越好的状态。

南都:在数字政府发展以及打破信息壁垒方面,你有哪些建议?

蒋颖:首先还是要打通信息孤岛的状态,着重搭建全面协同的政府数字化转型机制。成立“一把手”挂帅的“专班”即数字政府推进组织,实现跨区域、跨部门及跨平台的政务协同和数据共享,重塑政府运营模式和机制,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数字平台建设,推动行政管理创新和服务体系创新。

另外,推动政府在场景服务中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公共服务及社会治理效率,着重强化政府的数字治理意识;以公民需求为导向,着重补齐惠民领域数字政府建设短板;着重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谈个人信息保护:

发展到一定阶段还需推进统一数据监管

南都:你曾经提出过建立统一数据保护监管机构的建议,但《个人信息保护法》没有相关条款。你是否仍然坚持这一观点?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机构及其法定职责是否需要进一步明确?

蒋颖:其实我觉得没有在法律中设立统一监管机构也蛮正常的,应该说与我们现在的发展阶段有关系。在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上,很多时候大家都是一个摸索的阶段,每个部门着重监管的领域也不太一样,他们在各自熟悉的领域中去发现问题,只要朝着一个趋同的大方向努力,这种尝试也没什么不好。

当然,到了一定发展阶段,我觉得还是需要推进统一数据监管。因为有时候,多头监管有可能会出现无人管理地带,也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监管漏洞。但我觉得这些可能都会在发展中慢慢解决,很多时候真的不能一蹴而就。

南都:你曾在接受南都采访时说,期待未来全球个人信息保护发展更加趋同化。五年下来,你是否观察到了这样的趋势?

蒋颖:在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共同立法价值上,我觉得一定是趋同的,甚至全球都是趋同的。

不过,差异化存在与各国的理念和发展阶段上,每个国家的取舍有些不同。就我自己的观察,美国在个人信息保护上,是在寻求一种保护个人权益与发挥数据价值之间的平衡。而欧洲,我认为他们把个人信息权当成一种基本人权,完全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全面保护,并不是很在意数据是否商业化。

在保护个人信息之后是否商业化利用的问题上,各国的想法还是很不一样的。

南都:去年以来,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多个法规都对个性化推荐做出规范,比如同时提供非个性化推荐功能、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等。你认为个性化推荐是否有所改善?

蒋颖:其实我自己的观察是,法律法规对个性化推荐做出规范肯定是好的,但这些规定也蛮原则性的,如何具象化也是许多企业在考虑的问题,现在还是看企业端对个人信息保护秉持什么样的价值观。

总体而言,我自己的感受是,消费者还是处于劣势,目前为止我没有感受到很大的改变,获得感不强;有时候,还是觉得自己被大数据杀熟了,被算法推荐了一些我不想看到的东西。

无论是文化理念,还是商业环境,法律法规实施起来都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果有一天企业认为,多做一些合规工作、更加保护个人信息能成为其核心竞争力,市场也买单,可能就会慢慢找到一种转型之路。

南都:今年是你作为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履职的最后一年。你是怎么确定每年的提案方向的?

蒋颖:我每年的选题基本上是从三个角度出发,一是从五年规划里面选出一些企业、商业方向值得关注的大题目,也是要顺势而为的一些事情。二是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些政企关注话题,三是我认为是一些中长期的、需要持续推动的领域。比如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我们需要一些政策工具。这些目标不可能立刻实现,但是需要提早存储在我们的政策工具箱里。

营商环境、可持续发展都是我这些年一直在提的方向,其实我觉得很多问题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政协委员的一个作用就是通过协商、写提案、调研来了解政府在一些问题上的观点、立场、路径,所以即便提案没有完全落实,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凝聚共识也是很重要的。

采写:南都记者 孙朝 蒋琳 李玲

关键词: 原创新闻 全国政协 从业人员 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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