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良:建议将城轨安全保护区内违规钻探作业纳入危险作业罪

来源:搜狐号-南财快讯 2022-03-11 10:24:05

原标题:张志良:建议将城轨安全保护区内违规钻探作业纳入危险作业罪

“我的议案和建议基本上是聚焦城轨交通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作为一名轨道交通从业者,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地铁集团总工程师张志良的视线长期聚焦在城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上。

与此前四年的基调一致,今年赴京参会的张志良带来了一份“关于修改《刑法》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违规钻探纳入‘危险作业罪’行为的议案”。“规范”“保障”——这是张志良在建议里频频提及的关键词。他直言:“加大违规者违法成本势在必行。”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地铁集团总工程师张志良。受访者供图

安全保护区内违规钻探作业风险大

违规钻探作业是目前城市轨道交通行业面临的一个共性安全问题。张志良强调,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违规钻探作业有很严重的现实危害性和危险性。

以广州地铁为例。广州地铁线路分布珠三角河网区域,隧道频繁下穿珠江河流,地表、地下水体水力联系密切。因此,在安全保护区内违规钻探一旦发生隧道被钻穿,可能造成设备设施受损,并引发一系列二次事故或次生事故,严重时甚至可能造成列车脱轨翻车、司机及乘客受伤等重大安全事故。“危险”“危害”——这是张志良在建议里频频强调的要点。

目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及相关各方在依法依规落实安全保护区管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违规钻探作业仍无法完全杜绝。张志良认为,这与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线路的特殊性有关。

“地下线路不像地面、高架线路那么‘显眼’。”他解释,由于地面和地下空间物权分离,单独建设的地下线路对应地面土地的使用权属基本上不属于运营单位,所以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结构对应地面绝大部分不可能采取围蔽保护区的方式加以保护。此外,安全保护区内的钻探作业缺少强有力的前置核准程序,这也是导致违规钻探作业造成钻穿地下结构事件时有发生的原因。

提高安全保护区的违规钻探行为的惩治力度

在安全保护区内违规钻探作业活动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行安全带来了风险隐患,但张志良留意到,目前安全保护区的违规钻探行为危害性与处罚力度不匹配,行政处罚威慑力不够。“存在行政处罚与刑事重罚的中间空白地带。”

张志良进一步解释称,从已发生的轨道交通隧道被钻穿事件来看,若违规钻探损坏结构事件造成重大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则一般按破坏交通工具(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设施)罪或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然而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则缺乏刑法惩处依据。

“与其亡羊补牢不如事前警示预防。”张志良直言。对此,他建议,在《刑法》“危险作业罪”新增“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控制)保护区内违规钻探作业”行为情形。“有效规范安全保护区内钻探行为,遏制钻探类违规作业刻不容缓,提高惩治力度,加大违规者违法成本势在必行。”

张志良告诉记者,今年他拟提出1个议案和6个建议。“我非常关注2022年重点工作部署。作为广东选出的城轨行业的代表,我将结合本职工作,更深入关注大湾区建设、交通强国建设、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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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林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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