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将构建跨行政区划知识产权检察制度
原标题:最高检:将构建跨行政区划知识产权检察制度
南都讯记者程姝雯 发自北京 3月1日,最高检在最新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将积极构建跨行政区划知识产权检察制度。
这一制度,不仅有助于破解一些知识产权案件跨地域协调难题,也将大幅度减少地方利益羁绊。
南都记者关注到,《意见》中提出,要紧紧围绕推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施,探索推进跨行政区划知识产权检察机制建设,聚焦案件管辖、信息共享、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问题,创新履职模式,提升履职效能。依托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改革,及时总结推广跨行政区划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经验做法,打造若干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为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提供知识产权检察样板。
在办案团队和办案力量方面,《意见》也提出,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办案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检察案件专家咨询制度、专家辅助人参与办案制度,实现“外智”借助。针对涉及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案件,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与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版权局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等行政机关的协作,积极落实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推动实现技术调查人才库共建共享。进一步完善智库建设,组建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充分运用智库资源提升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检察体系。各省级院加强辖区内知识产权检察机构设置的统筹,积极主动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在机构设置和职数配置上争取支持;鼓励各地根据知识产权司法实践需要,因地制宜推动知识产权检察业务机构和办案组织建设,科学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在案件较多的地方适时推开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
据最高检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宫鸣介绍,2020年11月,最高检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集中统一行使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与此同时,在北京、天津、江苏等9个省市部署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有23个市级院、3个铁检院、55个区级院开展了试点,另有陕西、山东等11个省份积极谋划、主动参与试点工作。各试点院以机构专门化、队伍专业化、职能一体化建设为抓手带动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能力快速提升,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探索实践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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