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扩大开放的信心与决心,广东出台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

来源:搜狐号-南财快讯 2022-02-23 06:11:17

原标题:彰显扩大开放的信心与决心,广东出台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

南都讯 作为外贸大省,利用外资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对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高度关注。针对外商关切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政府采购、技术合作等权益问题,广东制定了《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对外商投资给出更明确的政策和法律保障,彰显广东扩大开放的信心与决心。《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2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

回应外商关切

打造公平市场环境

广东省商务厅副厅长陈越华在发布会上透露,截至2021年底,我省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8.9万家,累计利用外资5239.1亿美元。2021年全年,全省实际使用外资1840亿元,比2020年增长13.6%,两年平均增长10.0%。目前,广东经济步入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为特征的新常态。不过,随着长江经济带和京津翼等区域以及周边省市的发展,省际间招商引资竞争激烈,广东吸收外资工作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

陈越华表示,外商投资企业对营商环境建设比较关切。广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同时积极推动改革创新,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依法平等保护。

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例如一些地方在监管执法方面存在“一刀切”的现象,知识产权保护仍需加强,部分政策制定不科学、落实不到位,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乱承诺、或承诺后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挫伤了外资企业的投资信心。而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对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高度关注,对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政府采购、技术合作等权益问题非常关切,期待更明确的政策保障。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副主任委员余立钢表示,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条例》的出台则是为了完善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各项制度,回应外商关切,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打造广东营商环境新优势。

着眼外商投资权益保护

体现平等待遇

据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伟忠介绍,条例是继国家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出台后,结合我省作为外商投资大省的实际,专门从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的角度进行的地方立法,且突出了广东特色。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上位法相一致,体现平等待遇。

《条例》强调本省按照国家规定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针对外商投资设置准入限制。

同时,以列举方式对平等保护的具体领域作了细化,规定在政府资金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产权交易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另外,《条例》还强调本省依法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权益,优化外商投资服务,规范外商投资管理,坚持外商投资促进、保护、服务、管理一体推进,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与省情实际相符

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黄伟忠透露,《条例》从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技术、发明、商业秘密保护,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体现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

《条例》明确要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公平利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同等享受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方面的服务以及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同时,鼓励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与各类市场主体、科研主体开展技术合作,依法平等协商确定技术合作条件;规定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发明和其他科技成果平等参与各类奖项评审,以及有关行政机关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司法机关要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考虑到我省拥有广交会、海丝博览会、高交会等国际影响力展会的实际,《条例》规定要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对侵害参展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做好展前排查、展中快速处置、展后跟踪处理工作。

与省委对外开放决策意图相衔接

体现包容审慎

在监管方面,《条例》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创新,对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外商投资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并区分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同时,强调要规范行政检查,合理设定执法检查频次,按照省的规定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

《条例》还规定,要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发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探索开展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的试验性政策措施,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科研方面,《条例》规定大型科研仪器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面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开放共享;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加强自主研发,或者建立联合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合作;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在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等申报时,平等参与并享受配套政策扶持。

标准制定方面,《条例》规定要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有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参加各类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活动,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同时还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企业标准,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业标准。

另外,《条例》还体现出“管理和服务相统一”的“广东保护”特点。在处理外商投诉方面,明确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事项,由省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分级负责协调、处理;对投诉受理和处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规定的受理和处理时限比国家的要短;同时也规定了投诉工作机构要注意依法对企业信息、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采写:南都记者 吴璇 实习生凌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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