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违章记分规则有重大调整,这一违法行为直接扣12分

来源:搜狐号-南财快讯 2022-02-18 19:41:08

原标题:4月起,违章记分规则有重大调整,这一违法行为直接扣12分

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广大的车主注意了,交通违法的记分规则有了新变化。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在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对交通违法记分进行调整。

根据该《办法》,新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还是分为五档,分别是12分、9分、6分、3分、1分,其中有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删除了以前扣2分的违法类型,多了扣9分的违法类型。

南都记者通过对比新旧两个版本发现,有些违法行为扣分减少了,有的扣分增加了,这也意味着对应的交通违法行为严重程度有所变化。

比如,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从记2分升为记3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同样也从记2分升为3分。

在减少扣分的违法类型方面,有着较明显的变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从记12分降为9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从6分降为3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从3分降为1分。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新的记分规则作了不同处理。在此前旧版,对于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直接一次性扣12分。根据现在的新版,分为扣12分、6分。

当驾驶人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只扣6分;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才扣12分。

新记分规则也增加了几项新扣分违法类型,比如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即代人销分进而获利的买卖驾照分行为,直接扣12分。

《办法》还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而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办法》还提到,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3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二次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24分未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还要去预约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在记分减免上,《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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