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未当庭宣判!刘鑫称自己无过错不应赔偿

来源:搜狐号-南财快讯 2022-02-16 15:15:06

原标题: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未当庭宣判!刘鑫称自己无过错不应赔偿

2月16日,在持续4个多小时庭审后,备受关注的江秋莲起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在青岛中院休庭,法官未当庭宣判。

南都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后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被告人陈世峰后因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日本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18年10月,江歌母亲江秋莲在国内宣布以生命权纠纷起诉刘鑫。

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暖曦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赔偿原告江秋莲69.6万元。此后,刘暖曦方提出上诉。其公开的上诉状对案发时是否锁门、案发时刘鑫是否先进屋并锁门、是否未尽注意及安全保障义务提出反驳。

2月16日早上,二审开庭前,江秋莲告诉南都记者,自己因身体原因不出席本次开庭。案件另一方当事人刘鑫在五年来首次公开露面,进入青岛中院。

据央视新闻消息,庭审现场,刘鑫方称,江歌在刘鑫未要求其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主动在等刘鑫;无证据证明刘鑫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刘鑫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更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一个与他没有关系的人。江歌被杀害完全是陈世蜂的行为所致。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江秋莲的代理律师回应称,刘鑫方提出的第一点没有证据支持,刘鑫“锁门”具备充分客观证据,其否认只是重现了刘鑫因推卸自身责任而作虚假陈述的情形,刘鑫阻止江歌报警也具备充分证据支持。

2月16日下午,在持续4个多小时庭审后,该案二审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关键词: 青岛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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