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酒蠹”,获刑!

来源:搜狐号-南财快讯 2022-02-10 06:20:06

原标题:又一“酒蠹”,获刑!

又一名“靠酒吃酒”的“酒蠹”获刑。

2月8日,南都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披露,贵州茅台原总经理助理、茅台酒销售公司原总经理 马玉鹏利用职务之便,收受25名茅台酒经销商所送财物近6723万元。其中,其通过签批零售茅台酒与经销商平分销售利润的方式,获利达4980万元。其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半。

受贿近6723万元

均系茅台酒经销商所送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马玉鹏,男,1966年6月22日生于贵州省仁怀市,在职研究生学历,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南都记者注意到,上述贿款中,有4980万元系马玉鹏通过签批茅台酒给经销商,与对方平分销售利润的方式获得——据茅台酒经销商陈某军供述,其从2016年7月到2018年下半年,经马玉鹏签字批酒,销售后获利4500多万元人民币,其参照一人一半的约定,送给马玉鹏2250万元人民币;另一经销商杜某杰供述,自2017年7月起,其和妻子每月都会拿十多张批条去给马玉鹏签,至2018年1月期间,其和妻子经马玉鹏签批批条经营销售茅台酒获利总计人民币5460万元,按照事先50%给马玉鹏的承诺,要拿出人民币2730万元给马玉鹏。

为给儿子增加业绩

曾拿出千万贿款购买基金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马玉鹏收受的近6723万元财物中,约7成由行贿人代为保管,或以行贿人名义在马玉鹏儿子公司购买基金。

上述判决书披露,茅台酒经销商陈某军送给马玉鹏的2250万元销售利润中,除250万元系分两次转账给马玉鹏前妻的姐姐账户上外,另2000万元均由陈某军代为保管。马玉鹏供述,此举系为了规避调查,等其要用钱的时候会和陈某军说。2018年5月,马玉鹏为帮助从事基金理财产品销售业务的二儿子提升业绩,遂介绍陈某军等人去购买基金,除陈某军自己出资1000万外,马玉鹏还从上述贿款中支取1000万元以陈的名义购买基金,剩余1000万元继续由陈代管。

此外,马玉鹏从经销商杜某杰处分得的2730万元则全部由杜代为保管。其供述,他知道这笔钱是违纪违法的,如果其或亲属的账上突然收入这么大金额的钱,担心一旦有人调查不安全,现金其又不好存放,所以觉得放在那里是最安全的。

南都记者注意到,庭审中,马玉鹏的辩护律师曾辩称“未从陈某军、杜某杰处实际取得的3730万元系犯罪未遂”,不过法院并未采纳。判决书称,经查,陈某军、杜某杰分别与马玉鹏约定,由马玉鹏签批茅台酒给二人,二人获利后与马玉鹏平分利润,后二人亦实际获利,并按照约定要分利润给马玉鹏,马玉鹏担心经手资金数额过大被查出问题,故明确提出由二人代为保管,此时双方已对行受贿款项的支配形成合意,与行贿人将贿赂款给马玉鹏后,马玉鹏又转交行贿人代为保管并无本质区别,已达成犯罪既遂状态,故此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一审获刑13年半

被指“靠酒吃酒”的“酒蠹”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自2019年5月茅台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袁仁国被通报“双开”以来,茅台集团及其子公司已有十余名高管被查。其中,销售系统是茅台集团腐败的高发地带。此次因受贿获刑的马玉鹏,就曾在茅台酒销售公司任高管近10年,直至2019年5月8日因此案被留置,同年11月被逮捕。

南都记者注意到,2020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布《茅台窝案背后》一文剖析,这个腐败高发地带的产生,与茅台酒营销体系异化导致的价格背离有关。“由于供需关系紧张,想以指导价买到茅台酒很难,商超、专卖店的价格大多在2000元以上,能拿到酒就能挣到钱。于是,在权力染指下,茅台专卖店成了酒中‘4S店’,严重污染了一些地方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对此,时任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的夏红民将落马的茅台高管们称为“靠酒吃酒”的“酒蠹”,表示必须聚焦重点领域,把国有企业反腐放在重中之重,严肃查处靠企吃企问题。

南都记者注意到,近年来,贵州省委、省纪委监委开展了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购酒、贩酒、批酒、收酒、送酒、用酒等问题。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南都记者 刘苗

关键词: 茅台酒 陈某军 购买基金 问题 判决书 经销商 南都 杜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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