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32家!“四必四问”、“四类”药品信息上传不及时
3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在药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督查时,发现三家药店没有做到“四必四问”、“四类”药品信息上传不及时,对三家药店进行了停业整顿。
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该局食品药品防控专班加大常态化明察暗访力度和频率,制定疫情防控督查清单,力求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依据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上传数据较少的药店印制督查通知,督导市场监管所进行重点检查,分三批次共整改32家,补齐了疫情防控短板。
同时,压实零售药店主体责任,要求药店严格执行“四必四问”:即购药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测体温、必查行程码、必扫健康码,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一定要问购买的用途、问服用人员、问症状、问近期旅居史。要求“四类”药品登记上传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及时,不得瞒报、漏报、少报、迟报。由店员代为登记的如老年人信息应该在一小时内上传到药店监测预警系统。对没有按照防控要求履行主体责任的药店从严处理、以案为鉴,以点带面。
该局将履行药品监管职责,开展日常检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网络非法销售为重点,集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全媒体记者董晓芳 特约记者宋桂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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